首页 >> 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网 >> 招生政策 >> 正文


大连海事大学2008年辽宁省“平行志愿”录取政策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6-03 14:30:37

     2008年学校在辽宁省一本A段录取专业实施“平行志愿”录取政策。为进一步保护考生利益,增加考生的录取机会,降低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学校在辽宁省一本A段录取提档比例设定为102%,对于专业服从调剂且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学校郑重承诺,考生一旦进档,将全部录取,不予退档(对于同分考生,理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排序,文科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序)。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文章作者:  责任编辑:zhangpeng  来源:  



版权所有:大连海事大学 Copyright © Dalian Maritime University
地址:大连市凌海路1号 邮编:116026
技术支持:大连海事大学信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