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法学院

招生专业

法学(海商法方向、国际经济法方向、涉外法治方向)。

学院介绍

学院于1998年由市场经济法学院与交通运输管理学院的国际海事专业合并而成。现有一个法学本科专业(下设海商法、国际经济法和涉外法治三个方向),具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下设海商法、国际法、民商法、宪法与行政法、刑法5个二级学科方向)、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下设海商法、国际法、民商法、宪法与行政法、环境资源保护法、刑法、法学理论7个二级学科方向)。自1985年开始招收第一届本科生(原国际海事专业)至今,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1998年取得国际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被评为辽宁省高等学校示范专业;2009年被批准设立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0年取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当时全国38所具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2010年被评为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法学专业在2013年被评为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同年,在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中名列第一名;2015年获评首批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势特色专业;2018年获批辽宁省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2019年被学校列为三大高峰建设学科之一;2020年入选首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

国际法学、民商法学为辽宁省重点学科。民商法教学团队被评为辽宁省优秀教学团队。《国际法》为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海商法》和《海商法纵横谈——以历史和影视为经纬》分别为国家级慕课和视频公开课。《海商法》和《国际贸易法》课程为辽宁省精品课。《国际法》《海事法》《民事诉讼法》等14门课程为辽宁省一流本科课程。《商法学》《国际法学》为辽宁省精品资源共享课。《海商法》《远洋运输业务与海商法》《海商法专论》《海商实用英语》为省级精品教材。

法学院下设海商法系、国际法系、民商法教研室、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刑法教研室、理论法学教研室、环境与经济法教研室7个教学组织机构。学院拥有涉海涉外特色鲜明、具有较强辐射力和影响力的科研平台,现有国家级研究平台2个、省部级研究平台10个、市级研究平台2个、校级研究平台16个。2005年,国际海事法律研究中心获批为辽宁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19年获批辽宁省港口及航运发展研究基地(辽宁海域陆海统筹政策与法律研究基地)。2021年成立的航运法治大数据实验室获批辽宁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2021年与人文社科研究院联合成立的海洋法治与文化研究院入选辽宁省重点新型智库、辽宁省高校新型智库。2015年、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在我院设立海洋司法保护研究基地、最高人民法院海事法官实践培训基地。近几年,为服务国家战略,学院设立无人驾驶船舶法律法规研究中心、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中心、海事行政法研究中心、辽宁省民法哲学研究中心、保险法研究中心、国际海事公约研究中心、大连高新区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等研究机构。同时,学院还与数十家实务部门签订联合共建实习实践和培养基地协议,为学生提供良好的联合培养和实习实践平台,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

<<师资力量

学院拥有一支多学科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多向复合型师资队伍。法学院现有教职工1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3人、教授24人、副教授23人、讲师36人,具有博士学位76人,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和具有国外研修经历的52人;包括国家级人才2人、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中国高被引学者1人、教育部法学教指委委员1人、交通运输部优秀教师1人、国际海事委员会提名委员1人、执行委员1人、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1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专家库专家2人、中国海商法协会副会长1人、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1人、长江海商法学会副会长2人、辽宁省民法学会会长1人、辽宁省海商法研究会会长1人、中国法学会“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1人、交通运输部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4人、全国交通企(事)业单位先进法律工作者2人、交通运输行业“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家团专家、分会委员3人、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1人、辽宁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1人、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人才与支持计划人选4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人选2人、辽宁省教学名师4人、辽宁省优秀教师2人、辽宁省高校网络育人名师1人、辽宁省杰出资深法学家1人、辽宁省中青年杰出法学专家6人、大连市优秀专家3人、领军人才1人。此外,学院还常年聘请外籍法学专家任教。学院教师荣获国家优秀教材二等奖、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辽宁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大连市优秀著作、论文奖等百余项奖励。

<<科研情况

法学院重视理论与实务的结合,积极参与国际和国内立法实践,曾主持、参与起草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等多部法律。学院教师多次作为中方代表团成员参与国际海事立法,参与《鹿特丹规则》《船舶司法出售公约》谈判。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辽宁省社科基金项目及交通运输部等课题700余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8项,教育部重大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43项,省部级及以上项目259项;各港航企事业单位、国际组织等单位委托开展的横向科研项目百余项,年均科研经费到款额700余万元;学院充分发挥学科科研优势,积极主动服务国家改革发展,30余篇咨政建议获国家领导人、省部级领导人批示。

学院教师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986篇,其中包括SSCI、SCI来源期刊论文71篇、《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CSSCI来源期刊论文500余篇;60余篇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或部分转载。

学院教师在世界图书出版社、法律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剑桥大学出版社、人民交通出版社等公开出版著作120余部、教材30余部。

学院教师科研项目和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各项奖励百余项。其中,国家级、省部级奖励49项、市级奖励31项、其他奖励22项。

法学院拥有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设有设施完备的教师办公室、硕士研究生教学室、博士研究生教学室、研究室、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案例研讨室、大小会议室、职工活动室以及藏书5万余册、学术期刊100余种的资料室;此外,学院还主办《中国海商法研究》等刊物。

<<交流合作

学院注重加强国际间的教学合作与交流。学院立足学科专业特色,紧握世界航运走向,契合学生就业规划,以培养具有国际专业背景、兼备社会性与专业性的国际型高端法学人才为目标,在近几年的学院建设中,不断完善国际交流合作理念,坚持开放办学,推进国际化法学教育,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显著提升。学院在对外合作交流上秉持“全方位覆盖、多位阶培养”的原则,从本科合作办学、本硕博联合培养、香港学府择优公派、港澳台短期学术交流、重点学科外教引进等多方面进行全面落实,至今已经形成了相对完备的合作交流系统。在与国外高校建立稳定合作的基础上,得到了用人单位、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的积极肯定,真正践行了“走出去、引进来”的办学理念。  

学院先后与英国斯旺西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英国南安普敦大学、英国剑桥社会科学中心、美国杜兰大学、意大利热那亚大学、韩国海洋大学、韩国高丽大学、日本早稻田大学、日本青山学院大学、日本关西学院大学、西班牙马拉加大学、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香港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高校建立了学术交流与国际化法律人才培养的合作关系。

目前,学院每年聘请多名国外著名教授长期在学院担任专业课程讲授,并定期邀请拥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外国专家学者来学院就不同专题进行系列短期课程培训。通过对资深外籍专家教授的长期聘用与短期邀请,学院力求与国际接轨,打造拥有全面多法域视角以及一流外语能力的高端国际型法学人才。


官方微信二维码
招生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