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学子谈专业

海商法

疫情下的海商法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歌诗达赛琳娜号”“钻石公主号”“至尊公主号”等邮轮险情,尤其是邮轮行业所涉各项法律理论和实务问题,引发各国强烈关注和热烈讨论。各国谁担责?费用如何赔付?乘客如何索赔?保险责任如何承担?等等,这些都与海商法息息相关。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教授积极关注,提供资政建议,其中《疫情邮轮挂靠我国港口相关责任应对》、《邮轮防疫困境下完善我国重大疫情国际治理机制的相关建议》,均被中央有关文件采用,呈报中央领导同志参阅并获得重要批示。

那么,究竟何为海商法?

人类文明之初,在人们的生存和对财富、权力、知识的追求以及控制环境等方面,海运始终扮演者一个至关重要的角色,也促进了法律的发展。共同海损、海上救助、船舶抵押、船舶碰撞、租船以及海上保险等都是为了应对海商的挑战而由古老的习惯发展演变而来。而这些源自于古老的习惯与规则构成了海商法的内核,并经久不衰地继续影响着日益发达的海上运输和贸易活动。

英国《大百科全书》第十一卷认为,“海商法是调整船舶和航运通常使用的术语。”

波兰海商法第一条规定,“海商法是调整有关海上运输法律关系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章第一条规定,“为了调整海上运输关系、船舶关系,维护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海上运输和经济贸易的发展,制定本法。”

海商法主要调整着两大法律关系:一为海上运输关系;二为船舶关系,而不论是海上运输还是船舶无一不具有很高的技术性与涉外性。这就要求从业人员具有很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

海大的海商法

五十年代末大连海运学院(现大连海事大学)的黄廷枢教授就开始在本校开设海商法课程。1984年司玉琢教授在大连海事大学正式创设海商法专业和学科,并从1985年开始招收第一届本科生。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大连海事大学法学专业顺利地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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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和话语权。大连海事大学法学教育植根于航海教育的土壤之中,大海的基因决定了其必须走涉海法学特色发展之路。其开展法律研究时间最长,队伍最完整,成果最丰富;其培养体系化涉海法律人才起步最早,数量最多;其拥有航海类、航运类、海洋类学科的强力支撑。曾参与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等多部法律,并正在牵头全国人大立法规划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修改研究工作;国际海事委员会(CMI)的执行委员的历任中方席位都是大连海事大学校友;多次作为中方代表团成员参与《鹿特丹规则》和《船舶司法出售公约》等国际海事立法;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辽宁省社科基金项目和交通运输部等多项国家及省部级课题,其中包括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重大项目八项,并有数十项成果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

组建和成立了多个研究基地和研究中心。国际海事法律研究中心和陆海统筹政策与法律研究基地是辽宁省法学类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海公法研究中心为国内首家专门研究海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问题的学术机构;最高人民法院在学校先后设立“海洋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最高人民法院海事法官实践培训基地”;依托中国海洋法学研究会牵头成立中国法学会“海法研究方阵”;承接交通运输部的非常设机构“中国海事政策法规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设立“无人驾驶船舶法律法规研究中心”“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中心”“海事行政法研究中心”“海上保险法研究中心”等。

注重加强国际间的教学合作与交流。从本科合作办学,双硕士以及博士联合培养,香港学府择优公派,港、台短期学术交流,重点学科外教引进等多方面保障,先后与英国斯旺西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英国南安普敦大学、英国埃克赛特大学、美国杜兰大学、韩国海洋大学、韩国高丽大学、日本早稻田大学、日本青山学院大学、日本关西学院大学法学部、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香港大学、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建立了学术交流与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合作关系。

我眼中的海商法

姜泽慧: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2016级海商法专业本科生,已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共党员,曾任大连海事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主席,现任法律援助中心党支部副书记。荣获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获评大连市三好学生、校十佳大学生、校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现已保送至大连海事大学攻读海商法学术型研究生。

 

在海大,如果你跟别人提起是“海商法”专业的,一定会被投来羡慕的眼光,因为大家都知道这几乎是海大录取分数最高的专业。我的学长学姐等前辈,都活跃在各大海事法院、律所、航运公司、院校等,为我国乃至全球海商法学的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夯实基础,融会贯通。法学专业大一、大二两年学习的课程主要是基础法系的内容,包括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等。大三上学期开始,正式接触海商法。海上活动的特殊风险赋予海商法明显的特殊性,海难救助、共同海损、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等均是海商法特有的制度。但是海商法作为民法的特别法,也应该遵循民法的基本原则。因此,海商法专业的学生不仅要了解海商法的知识,还要具备扎实的基础法功底,能够用基础的法律原则去解释海商法的特殊规则。扎实的基本功有助于海商法专业的学生在海商法研究的道路上走得更加稳健。

勤于阅读,善于思考。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而《海商法》的制定则大量参照了英美法,如何用大陆法系的思维去解释海商法相关制度是一个关键问题。这就需要我们通过阅读去了解两大法系,也需要我们通过思考去解读和探索符合我国法治理念的制度安排。海大除了西山图书馆之外,还设立专门的法学图书馆,馆内藏有大量的法学图书,包括中文、英文、德文等书籍,为法学专业学生进行深入阅读和理论研究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躬行实践,学以致用。海商法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单纯记住知识点还不能有效解决实践中的问题。对此,老师会在课堂上阐述大量司法实践中的案例,引导学生思考如何分析或者判决,并指导学生如何进行共同海损理赔计算。为了让学生熟悉船舶和海洋,学院组织学生到校船上参观并进行为期一周的船舶实习,使学生更易理解抽象的法律概念和实践操作。学院和各海事法院的合作项目也鼓励学生利用假期时间实习,亲身参与海事实务。

苦学英语,熟练运用。海商法的国际性非常强,海商法的学习需要英语作为辅助工具。在大一大二学年学习了数门英语课程之后,大三的部分海商法课程采用英文或者中英文结合的授课方式进行。而且,学院特别重视学生对于法律英语的学习,开设海商法专业英语课程,定期举办国外专家学者的主题讲座,数位教师指导学生参加Vis Moot、Jessup等国际比赛。

大局意识,国际视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建设,是具有深远历史意义和国际影响的重大决策。建设海洋强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严峻的海洋权益形势在海洋立法、海事司法和海上执法上给我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海商法学者应致力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海洋法治,助力实现蓝色的“海洋强国”梦。

 

作为一名海商法专业的学生,我非常感谢海大法学院为我提供的学习锻炼的平台和机会,我会倍加珍惜,充分利用学院优势,潜心钻研海商法。也希望更多的学弟学妹们能够加入海大法学院这个大家庭,为中国海洋法治事业贡献青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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